支聯會案|質疑法官曾閱警方指控憂偏頗 鄒幸彤申換法官7月判決

社會

撰文: 陳曉欣

發布時間: 2024/06/24 15:16

最後更新: 2024/06/24 16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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鄒幸彤。(陳永康攝)

已解散的支聯會、前主席李卓人、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,3人早前均否認控罪還押候審,主審法官之一包括高院法官黎婉姬。鄒幸彤爭議,黎曾閱讀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的非公開資料會導致偏頗,申請換官,高等法院今(24日)開庭處理。鄒幸彤親自陳詞指,法庭不應在審訊前得知警方的指控。控方則指,專業法官會將指稱拋諸腦後。3名法官押後至7月5日頒布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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聆訊今由3名《國安法》指定法官李運騰、陳仲衡及黎婉姫處理。

鄒幸彤親自行事,鄒陳詞指,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中,控方以公眾利益豁免權(PII)為由遮蓋或沒公開大量資料,包括搜查令、通知書及提交物料令背後的支持文件、警方索取的法律意見及警方調查報告。鄒強調,被遮蓋的資料屬非公開,辯方及公眾均無法得知內容,法官黎婉姫處理拒交資料案上訴時,曾閱讀前述被遮蓋的資料,或會在有意無意間受影響。

法官李運騰關注,裁判官羅德泉下令控方可遮蓋部分內容時,裁定相關部分為警方調查中的案件,與支聯會無關。鄒指,內容如警方調查報告指控支聯會與其他機構合辦活動,但隱去機構名稱,法庭分析時需連同其他機構考慮,難以說是與支聯會無關。法官指,目前距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已逾1年,問及控方是否仍有需要遮蓋資料,控方表示有需要。

鄒又指,被遮蓋部分包括警方描述支聯會的行為,或屬關鍵案情,法庭在審訊前知悉並不理想。法官舉例,當被告爭議招認口供呈堂性時,法官須在開審前處理案中案,「可能都入咗腦,有偏見」。鄒指,至少控辯雙方知道招認所指甚麼。鄒重申,因被告無法得知警方指控的內容,公眾對公平審訊會有疑慮,形容情況如控方及法庭私下與警方溝通,希望黎避席。控方回應指,專業法官會緊守司法誓言,將與案無關的訊息拋諸腦後。

3名法官聽罷陳詞表示需時考慮,押後至7月5日頒布判決。

早前於支聯會拒交資料案中罪成,被囚4.5個月的鄧岳君及徐漢光刑滿出獄到庭旁聽。據悉,兩人受。《維護國安條例》(下稱23條)新修訂《監獄規則》影響,被評估為不會不利國家安全,未能獲得行為良好的三分之一減刑。司法機構網頁顯示,鄒、鄧及徐就拒交資料案申請終極上訴許可,聆訊已排期於7月31日進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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